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于2012年10月17日发布公告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年度检查迎检工作采购(招标编号:OTC1210909)公开招标项目,现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Ⅱ卷第五章 项目要求 1、资格标准 中相关条款做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二 商务要求 1、1)要求:
①《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
①《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另外,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2年10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暂不变更。
《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 易睿、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
邮 编: 51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