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深圳美术馆所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12010
2、项目名称: 深圳美术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3、招标内容: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数量: 一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2年11月02日至2012年11月13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11月13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2012年11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待)地址:深圳市爱国路东湖一街32号(东湖公园内)深圳美术馆接待室。由深圳美术馆统一组织进行踏勘。联系人:张燕方,电话:(0755)25422328。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6日09:3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10、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64路网络录像机(NVR)(含视频管理控制软件)、720P高清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含高清镜头)、720P高清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含高清镜头)、1080P全高清低照度枪型网络摄像机):投标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由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服务承诺书中需明确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及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shenzhen.jcy.gov.cn/)
6)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及维修资格证》壹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睿、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