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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政府投资协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OTC1210209(LHXQCG201225)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12-09-18 16:56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委托,就深圳市龙华新区审计局所需 政府投资协审单位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10209(LHXQCG201225)
2、项目名称:  龙华新区政府投资协审单位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政府投资协审单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左右,共15个月。具体期限以中标单位与龙华新区审计局签订的合同所定的期限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2年0918日至2012年09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0926日 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0928日10:0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合伙企业,具有预算、结算和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和审核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如非深圳注册单位,须在深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在深工商登记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09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在深工商登记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非深圳注册单位提供)。
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开具的查询周期必须涵盖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11、公告发布网址: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 深圳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szzfcg.cn
③《中国招标》周刊及其网站http://www.ctw.net.cn
④ 东方招标网http://www.sz-otc.com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陶琛、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或 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