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深圳大学新游泳池部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OTC1209508
2、项目名称:深圳大学新游泳池部分设施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新游泳池部分设施改造工程 数量: 1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总工期: 60个日历日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自行踏勘。
7、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9月12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7日14:3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10、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3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为本项目招标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将不被接受;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茜、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