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所需 激光粒度分析仪采购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06207
2、项目名称: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激光粒度分析仪采购
3、招标内容: 激光粒度分析仪 数 量:一台
注: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加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2年08月22日至2012年09月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09月03日 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09月07日09:3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激光粒度分析仪):投标人若不是上述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该产品的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22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http://www.shenzhen.jcy.gov.cn/)
5)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09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范瑶、陶琛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或 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