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华侨城医院 委托,就其所需医疗设备 01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02包:高档麻醉工作站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 OTC1202905
项目名称: 深圳华侨城医院01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02包:高档麻醉工作站采购
招标内容: 01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数量: 壹台
02包:高档麻醉工作站 数量: 壹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05月11日至2012年05月2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 业中心13楼A、H座。
标书售价:人民币800元/01包、人民币600元/02包;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答疑时间及地点: 无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05月31日15:0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 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 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取得合法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备查)。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以先购买《招标文件》者得。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如是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范瑶、陶琛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或 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